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曹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曹 玮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杜 铁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孟宪刚同志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 柚同志任安顺市粮食局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安顺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任克俭、张克品、张贵喜、黄恒敏同志任安顺市粮食局副局长;
程 捷同志任安顺市教育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王永兵同志任安顺市教育局调研员;
杨守望同志任安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陈 丹同志任安顺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徐 杰同志任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
李圣文同志任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郦建华、陈光碧同志任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顺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金伟同志任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吴 强同志任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王 华同志任安顺市体育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裴 莉同志任安顺市民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袁 蕾、吴红瑛同志任安顺市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 松同志任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职务;
刘立夫同志任安顺市财政局(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黄 峰、张 琼同志任安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上大勇、周 游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马玉星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洪龙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环境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董立军同志任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吕 昕同志任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田应新同志任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冯自卫同志任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职务;
樊荣平同志任安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
廖正海同志任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
王通翔、苏秀女同志任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
宋敬红同志任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不再担任安顺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国强同志任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兼),不再担任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晏正武同志任安顺市水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刘芝伦同志任安顺市水务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刘 新同志任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家志同志任安顺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蒲文生同志任安顺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烤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饶茂中、罗定山、剪艳罗加同志任安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义方、姜开贵、任蔓同志任安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顺市版权局)副局长职务;
颜学芬同志任安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安顺市版权局)副调研员职务;
余 相同志任安顺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程天江同志任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保留正县长级),不再担任安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欧翔憬、杜兴华同志任安顺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齐 毅同志任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保留正县级),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安顺市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李 平同志任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 海同志任安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就业局局长职务;
覃任达、吴有桥同志任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 永同志任安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范忠祥同志任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黄子牛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杨 彬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保留正县级),不再担任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安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褚代忠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保留正县级),不再担任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朱晓波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谢光云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李荣翔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副县长级),不再担任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职务;
佟易敏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振英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朱士刚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贺娅丽、管新文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职务;
朱 华同志任安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成永忠同志任安顺市统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职务;
柴其涛同志任安顺市统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统计局总经济师职务;
孙征宇同志任安顺市统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职务;
肖培安同志任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周植佳同志任安顺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安顺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冯文刚同志任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郭 亮同志任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安顺市民防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刘 松同志任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安顺市民防局)副调研员职务;
艾 勇同志任安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督查专员(副县长级),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职务;
胡 洺同志任安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督查专员(副县长级),不再担任安顺市对口帮扶与对外合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朱 江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邹德美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周 英同志任安顺市生态移民局副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调研员职务;
伍巨同志任安顺市林业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凯同志任安顺市林业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薛春燕同志任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龚文忠同志任安顺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安顺市农业机械局)调研员,不再担任安顺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安顺市农业机械局)副主任(副局长)职务;
夏永忠同志任安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汪贤勇同志任黄果树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洪勇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主任(兼)职务;
潘兴隆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安顺市粮食储备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宋正钧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胡道贤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安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安顺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安顺市民防局)主任(局长)(兼)职务;
杨 勇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胡晓兰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陆庆华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全胜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安顺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副主任(兼)职务;
任永红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朱亚军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涂江顺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科学技术局(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邹德志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蔡晓育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知识产权局副调研员职务;
古新华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职务;
袁余文、陈安利、韦鸿斌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彭凌虹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职务;
罗玉冬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商务局总经济师职务;
张持彬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王 勇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徐佳丽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永之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郭延华、李顺安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吕 庆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黄恒建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杨振东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饶学军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水务局总工程师职务;
胡礼祺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白世友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周荣树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畜牧兽医局总畜牧师职务;
杨平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项连枢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刚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 猛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冯泽竹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局长职务;
彭红卫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庞 巍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职务;
刘劲松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徐大勇、孙健勇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何晓东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建国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安顺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黄 猛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贺承喜、冯桂元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李友芳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 勋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档案局(安顺市档案馆)局(馆)长职务;
罗洪恩、杨桔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档案局(安顺市档案馆)副局(馆)长职务;
施文勇同志不再担任西秀产业园区(贵州西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张纯涛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职务;
谭兆红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丁箭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杨良保、刘菊平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陈 荣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韩兴权同志不再担任安顺市中医院院长职务;
余海霞同志不再担任黎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成龙同志不再担任安顺民用航空产业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 悦同志不再担任黄果树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赵慧莉同志不再担任黄果树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安顺市人民政府网 编辑:李沁
标签: 安顺市领导调整 安顺任免一批干部 安顺市管干部任前公告 安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