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饲料信息-农业农村部饲料工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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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饲料产品需要申请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8)其他蛋白饲料、能量饲料及其混合物(不含大宗饲料原料,如棕榈粕等)。

一般情况下单一饲料原料(农业部1773号公告饲料原料目录第四部分)、饲料添加剂(农业部1126号公告农业部饲料添加剂目录)、配合饲料、宠物食品(仅指干粮,不包括罐头和零食)需要办理农业部的饲料进口登记证。

如果该款饲料归到单一饲料目录,是需要申请农业部进口登记证的。

根据农业部规定,需要办理进口饲料登记范围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2配合饲料,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营养性饲料添加剂,6一般性饲料添加剂。7精料补充料。

进口豆粕需要申请农业部进口登记证吗?是的,需要申请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农业部关于修改《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

1、”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十一条第二款合并,修改为第十三条:“农业部在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20个工作日内,委托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

2、第十三条 农业部在收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20个工作日内,委托农业部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专家审核委员会审核,提出是否批准的建议。

3、第九条 取得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向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申请核发产品批准文号。

4、第一条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农业部进口饲料登记注册种类有哪些?

主要有以下几类:◆单一饲料 是指来源于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者矿物质,用于饲料产品生产的饲料。◆浓缩饲料 主要由蛋白质、矿物质和饲料添加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

如果该款饲料归到单一饲料目录,是需要申请农业部进口登记证的。

根据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需要申请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一般情况下单一饲料原料(农业部1773号公告饲料原料目录第四部分)、饲料添加剂(农业部1126号公告农业部饲料添加剂目录)、配合饲料、宠物食品(仅指干粮,不包括罐头和零食)需要办理农业部的饲料进口登记证。

没有登记证不允许在国内销售使用。办法里提到的宠物粮包括:宠物配合饲料,添加剂预混料以及其他宠物饲料。

第五条 外国厂商或其代理人申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交下列资料和产品样品:(一)进口饲料或饲料添加剂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中英文填写)。

我国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有那些种类?

1、维生素添加剂,能促进家畜进行新陈代谢。微量元素添加剂,可以提高饲料利用率,增加家畜抗病能力。氨基酸添加剂,能使家畜的体重快速上升。甲酸钙添加剂,适用于猪仔断奶。

2、补充和平衡营养类添加剂包括氨基酸、维生素、微量矿物元素等。药物饲料添加剂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

3、饲料添加剂常见的种类 补充和平衡营养类添加剂:包括氨基酸、维生素、微量矿物元素等。药物饲料添加剂:指为预防、治疗动物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

农业部关于公布《饲料(鱼粉)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1、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鱼粉是指饲料用鱼粉。凡生产鱼粉的企业,无论其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都必须取得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生产。第三条 饲料(鱼粉)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部门为农业部(以下简称我部)。

2、单一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核发。

3、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发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4、一,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要申请取得农业部颁发的“进口登记证”,一证对应一个产品,证件体现内容包括外饲准字号,申请企业相关信息,产品相关信息;该证有效期五年,需在到期前6个月办理延期申请。

5、生产企业逾期未提出转为正式生产申请的,撤销试产期保护。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哪些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需要办理农业部进口登记证?

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必须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登记注册,取得《进口饲料登记证》后方可在国内销售。

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根据农业部规定,需要办理进口饲料登记范围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2配合饲料,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营养性饲料添加剂,6一般性饲料添加剂。7精料补充料。

宠物配合饲料,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需要申请农业部进口登记证。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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