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带着员工离职后的人想回来,我该要吗?
我们公司有一个骨干,跳槽到竞争公司,还带了公司的员工过去。半年后找到我说想回公司,愿意按之前的薪酬定薪。他应该和他之前的上级领导有过沟通,知道我们这个岗位刚好空缺,人家领导也同意了。
他确实技术还行,工作态度也是可以的,这个岗位也很难招,但上次离职还带走两个人让我有些担心,就不知道该如何抉择。你们说让不让他回来呢?
摘要:随着人才管理模式的不断更新,二次入职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如何处理二次入职的技能是我们必须掌握的。公司对于二次入职的态度,反映了公司人才管理的理念,同时也体现公司的吸引力正在逐步提升。对于二次入职处理方法,每个公司均有不同。
(本篇请据实取用,计1700字左右。)
先说结论,对于想要二次入职的员工,是否录用要看公司和个人双方的具体情况。录用或者不录用均有一定的考虑,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公司可以承受不录用的后果,那么我建议暂不录用。
案例一:可录用的情况
甲公司是一家咨询公司,张三在甲公司的山东中心负责咨询师管理工作,是咨询条线上的小领导。张三虽然年轻,但是学历高,并且头脑灵活,所以综合实力强悍。在甲公司待了有不到两年的时间,因为甲公司的平台并不是很大,所以张三萌生了“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想法。在山东中心总经理的极力挽留下,张三仍然选择了离职,跳槽到了一家广州的公司。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年,在这一年中张三的岗位一直有人尝试,但是都无法胜任。2019年6月的一天,山东中心的HRBP突然接到张三打来的电话,想要再次成为甲公司的员工。原来,外面的世界并非那么美好,并且本来老家就是山东的,离得太远家里人也总是牵肠挂肚。但是从毕业到就业,基本上都在咨询上发力,为了保证自己职业经验的连贯性,张三便有了再回来工作的打算。
甲公司是一个非常人性化的公司,对于二次入职的人员也一视同仁,有着非常宽广的胸怀。况且之前张三能力很强,待人也不错,于是,山东中心HRBP小伙伴立即将张三的情况和岗位空缺情况汇报给山东中心总经理。山东中心总经理做出重要批示,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案例二:不予录用的情况
乙公司是一家炼铁公司,李四在乙公司从事维修工作。虽然是技术工种,但是李四因为年龄偏大,技术水平一般导致多次绩效考核处于合格与不合格的分界线上。李四因为年纪大,晚上下班回到职工宿舍之后喜欢喝点小酒。2020年12月份,当时气温在6℃左右,李四喝酒之后便把职工宿舍的窗户打开,造成了同宿舍人员的严重不满。李四借着酒劲与同宿舍的一名同事发生了肢体冲突,并且用啤酒瓶击伤这名同事头部,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乙公司根据《员工激励管理办法》,对李四做出了罚款并辞退的处理。李四自知理亏,便迅速办理了相关手续。2021年6月份,李四打电话来询问招工情况,并且按照李四自述,公司制度规定“无特殊情况,离职人员六个月内不再录用”,所以六个月期限一过,就赶忙打电话咨询一下能不能再次入职。公司的HR小伙伴愉快的做出了拒绝的答复。
案例分析:
很明显,对于不同素质和不同水平的人,公司会用不同的态度去对应。综合多个案例,对于二次入职的主要分析有以下两个方面。
1、公司方面
1)公司层面应该有相应的制度和流程来解决二次入职的情况。包括二次入职的面试、审批都需要有专门的文件规定。因为二次入职比较敏感,所以整个过程必须保证程序合法,万无一失。
2)如果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这种情况断然不允许成为正常招聘入职的人员。应该要作为一个特例,向上级领导请示,由上级领导做决定。在请示之前应该详细汇报公司岗位缺员情况以及这个员工的具体情况。
2、个人层面
1)拥有的综合素质是能否二次入职的关键之一。综合素质包括自己的学历、技能和经验等各个方面。对于任何一方面不达标的,都有可能成为公司拒绝的理由。所以,在选择走二次入职这条道路前,先思考自己是否满足公司的需求。
2)因为原先是公司的老员工,对于公司的理解肯定比新员工要强很多。但这并不是产生自满情绪的理由。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换言之,如果吃了回头草就不是好马,所以即便是再次入职,也应该放平自己的心态,避免骄躁。
3)二次入职之前应该对公司再做一个重点了解。上次导致离职的原因现如今有没有完全解决?自己能不能接受公司现状?是不是经过深思熟虑了?这些问题都需要自己做综合的分析。
说两句掏心窝子的话
对于二次入职,我本人原则上持反对意见。既然选择了离开,那就不要再回来。公司对员工的要求从来都是德才兼备,德为先,才次之。对于离职,按照朴素的道德观念,离职就是员工不符合公司对于“德”的标准,所以公司有在制度中规定,离职后不再录用,公司并非是你的家。当然,万事皆有可能,对于稀缺人才,抢都来不及,公司才是你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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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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