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我正当进的货怎么就侵权了?成都某卫浴经营部因被箭牌公司起诉侵犯其商标权,而感到冤枉。但法院却支持了箭牌公司的诉求,要求该经营部停止侵权并进行赔偿。事实到底怎么回事?今日,成都市锦江区法院通报了这起侵害商标权案。
箭牌公司是国内知名陶瓷卫浴生产企业,是“ARROW”、“箭牌”、“ARROW箭牌”等多个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箭牌公司称某经营部非法销售假冒箭牌公司商标的产品,侵害了箭牌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但某经营部抗辩,称自己从第三方获得了箭牌的授权经销商,也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具有合法来源,不构成侵害商标权。
本案的争议点在于某经营部获得的商品和授权的来源是否合法。
经查,某经营部提供的商品进货清单无法与案涉商品形成对应,且其提交的授权书也已过授权期。某经营部为逃避生产厂家的处罚,对所售商品进行了抹码处理。对此,法院认为,该经营部作为专业销售商,应该具备审慎义务,但其明知生产厂家会对此进行处罚,仍对商品进行抹码处理,由此推定某经营部具有主观过错,其关于合法来源的抗辩不成立。
因此法院认为,某经营部未经许可,在被诉侵权产品上使用了与箭牌公司涉案商标相同的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侵犯了箭牌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最终,锦江法院判决某经营部停止使用案涉商标并赔偿损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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