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水产品是指源于良好的养殖生态环境,按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从苗种的生产放养,到饲料、肥料、药品等一切投入品的使用,再到产品的捕捞、包装、贮运、上市等各个环节,将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质量安全允许范围内的水产品。
那么要如何办理无公害水产品认定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1、产地环境条件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标准要求;
2、区域范围明确;
3、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
4、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标准要求;
5、有专业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专职内检员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质量安全管理;
6、有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管理的质量控制措施;
7、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申请材料
1、无公害水产品认定申请书
2、无公害水产品认定现场检查报告
3、产地环境检测报告
4、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
5、产品抽样单及产品检验报告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定,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出具《一次性告知单》;依法不符合办理条件或不在本部门职权范围,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办理结果:
受理通知书等
二、决定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根据审查结论,依法做出通过或不予通过结论。
办理结果:
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A厅04号综合窗口。
关注公众号“厦门速办宝”,了解更多厦门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