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海霞
祖父是个石匠,他和邻居孙爷爷一起结伴采石。祖母说他是抡大锤的,除了力气没别的智慧。但我知道他还有一样智慧——逮蚂蚱。
秋天的蚂蚱最肥最好吃,每到秋季是我打牙祭的时候,我总盼着祖父收工回家,因为他回家手里必然攥着一串蚂蚱,用狗尾巴草串得整整齐齐。
祖母接过蚂蚱,用开水一烫,摘了翅膀,洒盐腌制一天,待第二天放油锅里一炸,还没吃就已经闻到香味儿了。有时来不及等腌制好,便让祖母用筷子夹着一只蚂蚱放在炉火上烤,烤到金黄酥脆,咬一口唇齿生香。
祖父喝酒时用手捏一根蚂蚱腿儿,喝一口酒再把蚂蚱腿放嘴里砸吧一下滋味,二两酒喝完了,蚂蚱腿还没吃完呢。
祖父说真正喝酒之人不吃酒肴,那些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其实是肴客。祖父说他认识一位酒前辈,一天馋酒了,摸黑起来喝酒,一手持酒壶,一手在桌子上摸索,记得晚上桌子上有根蚂蚱腿,摸了半天总算摸到了,喝一口酒砸吧一下蚂蚱腿,整整喝了半宿,第二天醒来一看,蚂蚱腿还在呢,细瞧自己当酒肴的“蚂蚱腿”,原来是颗铁钉。
祖父是真正喝酒之人,他只需一根蚂蚱腿便够了。而我是不喝酒的肴客,一盘蚂蚱也吃得下去。
孙爷爷从不逮蚂蚱,他说他“逮”功不如祖父好,久而久之便懒得逮了。
祖母说,孙爷爷净胡说,他懒是真的,一次逮不住便无心再逮,找个向阳坡躺下晒太阳去了。而祖父满草丛找蚂蚱,为了逮一只蚂蚱能从东坡追到西坡。
原来祖父逮蚂蚱的“智慧”不过是把休息的时间都用在了逮蚂蚱上。
有一年秋天,祖父干活伤了腿,在家养伤。那年秋天我很少吃上蚂蚱,因为我不会逮,偶尔能逮住几个,个小还没肉。
记得那是一个深秋的早上,祖父坐在北墙边眯着眼晒太阳,我正好路过,发现离祖父不远处的墙上趴着一只“登倒山”,体长六七厘米,因为天凉了,它冻得缩在墙上晒太阳。我不敢逮它,生怕被它后腿上的锯齿划伤。
我拉了一下祖父的衣角,指着墙上的“登倒山”让他看,祖父示意我过去用手逮住它。祖父说那只蚂蚱看起来老了,蹦跶不动了,很好逮。
我猫着身子走过去,用手一下扑住了它,跑到家里让祖母把蚂蚱放火上烤熟了。午饭时,我给祖父倒了一盅药酒,递给他那只“登倒山”,说我自己亲手逮的蚂蚱咽不下去,让祖父当酒肴。
祖父那天一个劲儿说我长大了,祖孙俩来回推让蚂蚱,结果一不小心掉在地上,还没等我弯下腰捡,被家里的芦花鸡一下啄走了。
我心疼得眼泪汪汪,祖父说,没事,芦花鸡吃了也是长肉,等长肥了,就杀了它吃肉。
谁知道,第二天我放学回家,那只芦花鸡已经炖好端上餐桌了。祖母直喊祖父败家,那只芦花鸡正下蛋呢。
多年后,我才知道那只“登倒山”在祖父心里的分量。他的孙女长大了,懂得感恩心疼他了,这个比过年还值得庆祝。
那只“登倒山”是那个秋天最后一只蚂蚱,一直留在祖父的记忆里,温暖着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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