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今天我们将探讨一个引人关注的话题——畜牧养殖区域规定。为此,我们整理了6个关于畜牧养殖区域规定的详细解答,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如何划分的?
畜禽养殖,并不是想养就能够养的,我们大家都知道,畜禽养殖有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分,如果选址不正确,即使你修建了养殖场,养了畜禽,不管你养到哪个阶段,按照相关法律要求,查到你那里,你就只有关门这一条路可以走。所以选址是十分重要的事情,我们都在说禁养区,那么禁养区又是怎么划分的呢?
禁养区的划分
禁养区的划分,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对于禁养区的规定如下:①饮水水水源保护地禁止畜禽养殖,②城镇居民区禁止养殖,要距离居民区500米以上,③自然保护区不允许规模畜禽饲养,④风景名胜区不允许饲养,⑤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等人口密集的区域不允许养殖。⑥其他规定的养殖区域,包括基本农田,一些主要的河流多少米距离内(每个省份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一些主要的交通要道等等。
以上是禁养区的相关规定,现在国家已经明确指出,除去这些规定的禁养区,地方政府不得再划分这些范围外的禁养区,而且鼓励畜禽养殖业对于荒地、荒坡、荒滩等的利用。
禁养区关停搬迁补贴
现在国家鼓励养殖,一些在禁养区内的养殖场的异地搬迁也有大量的补贴投入,但这个要根据养殖场所在的区域来划分,还有就是你养殖的时候,一些证件手续是不是齐全,你的环保措施等检测是不是过关。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你有没有在规定的搬迁时间内做这个搬迁工作,不符合条件的,自然是不能够领取这一部分补助的。
禁养区划分的意义
禁养区的划分,当然是必要的。可能有些朋友,关于畜禽养殖业对环境的污染,认识程度还没有那么深入,畜禽业对环境的污染问题,不仅仅局限于粪尿,还包括平时使用的药物,以及饲料中某些元素的残留。抗生素滥用还会导致各种耐药性细菌的出现,对整个行业,甚至于人类的影响都十分深远。还有就是比如基本农田划分为禁养区,基本农田是保证人民基本生活的,基本农田划分后,任何个人、单位都不得占用、改变。如果农田减少,农产品哪里来?都靠进口,就会处于被动。
以上就是关于禁养区的一些解答,希望对题主以及想要养殖的朋友有所帮助。
养殖场要离村庄多远?
建设养猪场应距离居民区500米以上。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规定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十条规定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3、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4、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5、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扩展资料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2、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畜禽养殖场选址技术规范?
以下是我的回答,畜禽养殖场选址技术规范是确保养殖场建设合理、环境优美、动物健康的重要标准。
首先,选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其次,要选择地势平坦、排水良好、空气流通的地方,有利于动物的生长和健康。同时,要考虑到饲料来源的便捷性和养殖场废弃物的处理方式,确保养殖场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养殖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国家规定养殖场远离水源地多远才行?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如果养殖场不在上述区域,要离开水源地1000米建场即可。
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畜牧业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有关内容进行信息收集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规模较大、饲养和防疫设施完善和集约化饲养水平较高的畜禽养殖企业。
养猪可养区标准?
标准化:
根据目前国家自然资源部: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完善生猪生产的用地政策:
一、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二、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三、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过去养殖场使用的土地往往都是农业用地,不允许占用一般耕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此次《通知》印发,对于养殖场、养殖投资者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
此外也有专家认为,开辟新养殖场有利于降低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率,解决土地问题对生猪生产能力的恢复非常有效。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除法律禁止区域不得划定生猪禁养区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通知指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通知还指出,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以上就是关于畜牧养殖区域规定的全部介绍,希望这6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内容。